本专业要求博士生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计量经济学方法和统计学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勇于创新,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对复杂的经济关系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的能力。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1、经济学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微观经济学等基本理论。
2、数量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包括高级计量经济学、高级数理统计学,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其它数量经济方法。
博士生应掌握坚实宽厚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数量经济学方法,关注中国的经济改革,能够明锐地发现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坚持实事求是。
能够熟练运用外语阅读本学科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外语写作能力、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对拟研究的问题具有独到见解,并且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搜集、整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科学、正确地应用计量经济学和其它数量分析工具进行实证分析。
研究方向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导师重点研究任务进行调整。
1、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包括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2、总学分23学分,其中理论教学不少于18学分,学术活动与科学研究不少于5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不超过3学分,1学分设置16学时,专业课和选修课不得超过2学分。
注:指定选修课采取一门课多个专题、多个老师授课形式,任课教师按专题内容采取滚动式方式确定。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实践工作及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计1学分;面向全校师生的学术讲座活动计1学分,本环节至少完成1学分。
博士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参与导师组成员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计1学分,至少完成1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发表学术论文方面至少完成3学分,并满足以下要求:
1、在学期间(入学——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
2、所发表论文必须以山西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至少有一篇为研究生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作者计2学分,第二作者计1学分。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和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应对特定的社会经济领域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或实践价值,并在本学科内有一定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
博士生在第三学期应完成博士论文的选题并由导师组组织举行开题报告。选题须具有理论价值,或者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并对本学科的发展作出贡献,突出开拓性、创新性和新颖性。报告中必须有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必须能够反映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并进行评价。
(2)应有与博士学位要求相适应的统计学方法创新或应用;
(4)研究成果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方法或实践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