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便《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安排》,为了切实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从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及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指导学生选题。开题报告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开题答辩。11月初开题答辩,答辩后,学生联系指导教师就开题答辩中的问题进行进一步修改。学生提交三次指导记录表,12月17日由学院统一将学生开题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2、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提交。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严格把关,定期关注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写作能力以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从开题答辩通过之日至2022年4月5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统一提交学院。由指导教师评阅后和学生确定见面时间提出修改意见,学生进行修改。4月30日学生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导师给出最后一次指导意见。学生提交六次指导记录表,不能按时提交毕业论文的学生取消论文检测资格。
4、论文检测工作从2022年5月4日至5月13日期间进行。毕业论文实行校、院两级质量监控,教务处和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5月4日提交初稿进行学术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可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疑似有抄袭行为和有严重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按照复检要求按时向学院提交论文复检。复检通过者,参加正常论文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从2022年5月14至6月10日举行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由3名答辩委员、1名秘书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工作。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秘书可以由答辩委员兼任。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相近的学生安排在同一组答辩。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与答辩成绩构成,两部分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具体评分标准见《管理办法》。2022年6月12日前做好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并按照2%的比例完成优秀毕业论文推选工作,并按要求报教务处学籍科。
7、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工作在2022年6月8日-6月18日期间进行。根据《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办法》要求,教务处将随机抽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环节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建立“毕业论文数据库”,并于2022年6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